大理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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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 889 人(含接收推免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全日制 849 人、非全日制 40 人。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大理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专业和拟接收人数见《大理大学2020 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不接受推免生,接收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转入统考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分到具体专业,视生源情况再确定。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届时视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
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别,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专业代码第 3 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1.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大部分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下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
2.基本学制:全日制 2-3 年,其中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为 2 年,其余均为 3 年。非全日制 3 年。
3.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8000 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8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 10000 元/生·学年;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 12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学习地点
我校有 2 个校区,即古城校区和下关校区。医学类相关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在下关校区,其余在古城校区。部分学科专业学习期间将在校外联合培养单位或规培基地培养。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有限定报考的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
7.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招收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均指“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8.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1.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时间为准。
3.报考点的选择: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选择。
4.现场确认地点:报考点指定的地点。
5.报名手续: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查看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最迟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八、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2 数学二、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3)初试地点: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期间,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4)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6)符合国家规定,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各类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审核。
九、调剂
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调剂申请。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告。
十、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情况、入学资格、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6000 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20000 元。
3.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年10000 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设四个奖励类别,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等奖学金 8000 元、二等奖学金 5000元、三等奖学金 3000 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000 元。
5.“三助一辅”津贴:所有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进入科室轮转后,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
6.考博奖励: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每生4000 元。
7.临特困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
8.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三、毕业就业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校规定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它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3.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4.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 2 号
邮 编:671003
E-mail:dlxyyjsc@126.com
电话(传真):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http://202.203.16.3/yj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