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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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3人,岐黄学者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48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8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8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194人。
我校自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5家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覆盖了甘肃省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始终倡导“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院部(附属教学医院)和学位点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在不断加强研究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专家学术讲座和学术科研活动。通过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研究生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的活动,切实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推免“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对于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六、接收程序
(一)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研招网)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不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的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复试要求
复试程序及办法按《甘肃中医药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gszy.edu.cn)通知。
(四)体格检查
复试学生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结果须符合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五)录取规程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拟录取,凡通过复试、体检合格,拟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szy.edu.cn)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提出疑问者,学校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有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者,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一)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阶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基础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医医史文献、中西医结合基础)每生每学年6000.00元;中药学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70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00元。同时,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报考(调剂)我校,拟定了第一学年学费减免政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报考志愿、前置学历及前置毕业院校不同而确定0-8000元不等的阶梯式收费。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31-5162472
传真:0931-5162472
电子邮箱:yjsc@gszy.edu.cn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