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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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今年学校推免生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申请审核阶段、推荐阶段、接收阶段、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由于推荐阶段时间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组织申请和审核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生工作。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成绩考核、学分绩计算时,任选课程不纳入考核范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受疫情影响未安排考试的课程和缓考课程不纳入考核范围。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留级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位于同年级所在专业学生的前1/3之内。
5.处于处分期内或存在不授予学士学位情节的学生不允许申报。
6.截止到申报时,申请人考核课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只有一门考核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2)只有一门考核课程未通过,且该课程具有补考或缓考资格且受疫情影响尚未进行补考(缓考)。
参加自治区级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文艺比赛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允许申报:
(1)只有两门考核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2)只有两门考核课程未通过,且该课程具有补考或缓考资格且受疫情影响尚未进行补考(缓考)。
7.所有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均需在内蒙古工业大学考点获得。
普通推免生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应在426分(含426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整建制民族班、预科班和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应在350分(含350分)以上。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需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推荐时,所修全部考核课程合格;
(2)截止推荐时,所有未通过考核课程均具有补考或缓考资格且受疫情影响尚未进行补考(缓考)。
其它基本申请条件为:
主持国家、自治区或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类项目,且所完成项目的业绩成果满足如下条件其中一条及以上者。
(1)在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近期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两篇。
(2)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两项奖的额定完成人,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程序设计大赛等专项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两项一等奖的额定完成人。
(3)申请国家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获得公开,且为第一发明人,或获得上述三类专利公开两项的发明人。
9.学生所获奖项、成果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9月7日。
三、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学生历年成绩单,需标注重修补考标志,加盖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公章。
3.国家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英语专业学生须提供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5.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表(附件2)及符合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专利成果除专利证书外,还须出具国家知识产权网政务服务平台专利查验结果,查验操作流程见附件3。
6.在校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且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需提供相关证件。
各种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验。经审验属实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要求所有材料应规范、整洁。
四、日程安排
1.9月7日:学生个人申报。
2.9月8日-9月11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对审核通过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9月8日:学院于上午12:00前,将通过审核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材料及《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9月9日-11日:特殊学术专长资格审核。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共同进行特殊学术专长资格评审,包括申请资料评审及答辩资格确认、学生答辩及推荐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学生出现公示未通过、资料评审未通过、答辩未通过、未参加答辩等任一情况,均不能获得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资格。
(1)资料评审及答辩资格确认
9月10日,专家组根据我校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资格的有关要求,对学生提交的主持项目及成果材料进行审核,经领导小组确认,通过者取得答辩资格。
(2)学生答辩及推荐资格确认
9月11日上午9:00,于新城校区第二教学楼605东,组织学生答辩,所有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
答辩环节包括学生陈述和专家提问。学生陈述形式自选,限时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本人主持项目及成果情况。采用PPT形式展示的同学需使用U盘,不支持自带电脑,现场PPT运行环境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10。
答辩后,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员投票,
获得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票者,取得推荐资格。
五、其它
1.所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均须在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并通过审核、公示。对通过审核、公示的学生,学院提前准备《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推荐名单》(附件5),待下一步工作安排发布后进行报送。
2.学校组织专家组,优先确定特殊学术专长学生资格。待教育部推免指标下达后,各学院根据专业推免名额,按照规定从已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学生中确定预推荐名单。
3.平均学分绩计算
平均学分绩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综合审查—>执行审查”功能统计结果为准。其中,审查类型选择“学分绩、学分绩点统计”,审查标准选择“2021推免学分绩”。
4.四年制学生计算前4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五年制学生计算前6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免生申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通知到所有2021届预计本科毕业生,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6.本通知发布后,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需对本次工作做相应调整的,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