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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天任医学考研网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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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19年,全国共有2924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1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8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874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人;达到少民骨干国家复试线的有26人。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各专业复试线,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2.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于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现有下达招生规模数的120%。复试名单见附件1。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复试线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复试名单见附件1。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复试线要求同少民骨干国家复试基本线。复试名单见附件1。

5.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准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后再予以分配。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笔试、英语听力的考务和评卷等工作,以及考生各类考核材料的归档和核查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于3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面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一名,负责专业面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面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其他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

四、一志愿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

1.复试报到时间:

2019年4月1日 9:30-14:00

2.复试报到地点:

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侧。

3.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和个人简介(专业面试时需提供给专家组);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时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二)报考资格审核

1.凡2019年9月1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其他报名限制要求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

(1)考生报到时提交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交由招生单位核查,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

(2)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复试,请尽快联系调剂。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面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及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单位于录取结束后交研究生院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各专业的相关复试环节。

5.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复试环节,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

6.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安排表》。

六、一志愿考生体检

校医院负责全体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安排详见《复试安排表》。

七、一志愿考生录取

1. 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体检不合格。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八、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后方可生效。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并陆续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缺额,调剂通知全部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请考生及时关注。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体格检查费用20元,合计100元整。请考生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4.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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