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2019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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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将我校硕士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到及资格审查
1. 报到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8日8:30-14:00在四象城3321教室。
考生须3月28日前将复试报名费180元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有三种方式:
(1)到当地银行柜面进行电汇
(2)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
(3)通过银行的自助设备-超级柜台进行转账
户名:长春中医药大学
账号:07-155701040001634
开户行:农行长春农大支行
注:转账时一定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6位
2.资格审查:
应届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打印)、政审表、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往届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学信网打印)、政审表、本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并按上述顺序排放,定向考生需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三年学习时间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要核准复试的笔试科目。
二. 复试的基本原则
1. 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 所有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国家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接到我校复试通知书的申请调剂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一志愿考生见网站公布的拟参加复试名单,不再发放复试通知,申请调剂考生以陆续接到复试通知专业为准。)
三. 复试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上午9:00-11:00进专业课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科目见附件
考试地点:净月校区教室(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见研究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①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②长中研究生)。
考生须携带初试及复试准考证、身份证。
2. 学科组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3月31-4月4日(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见研究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①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②长中研究生)。
四. 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可在3月31-4月4日早7:30——10:0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格检查。建议体检地点:
1.复试专业所属学院为中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的考生体检地点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楼D区(治未病中心)
咨询电话:侯老师13596167364;张老师13756864698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红旗街欧亚商都同侧)
2. 复试专业所属学院为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体检地点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81953704
地址:经开区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北方市场东侧)
五. 其它事项
1. 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组织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4. 复试合格后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还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拟录取确认,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
5. 被确定为拟录取的非本校应届毕业,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以备审查。定向、委培生需到各拟录取学院领取并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6. 研究生与导师在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实行自愿双向选择,原则上每个导师带教研究生不超过6名(含6名)。
7.研招办咨询电话:8617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