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医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18003714525
以下是关于“解放军医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的相关资讯,想要更详细了解更多考研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咱们在线客服老师!
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解放军医学院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军队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
学术学位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320 | 50 | 50 | 80 | 120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50 | 50 | 50 | 210 | ||
口腔医学 | 410 | 65 | 65 | 275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45 | 60 | 60 | 210 | |||
中西医结合 | 370 | 60 | 60 | 220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 | 334 | 50 | 50 | 185 | |
口腔医学硕士 | 305 | 43 | 43 | 129 | |||
药学硕士 | 320 | 60 | 60 | 175 | |||
学术、专业学位 | 医学 | 护理学 | 340 | 55 | 55 | 210 |
注:上述分数均为政策加分后分数
2.地方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
学术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5 | 43 | 43 | 129 |
口腔医学 | 305 | 43 | 43 | 129 | ||
护理学 | 305 | 43 | 43 | 129 | ||
中西医结合 | 305 | 42 | 42 | 126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 | 305 | 43 | 43 | 129 |
口腔医学硕士 | 305 | 43 | 43 | 129 | ||
药学硕士 | 305 | 43 | 43 | 129 | ||
护理学 | 305 | 43 | 43 | 129 |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解放军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通过解放军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
3.军队在职干部加分政策:依据《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政干〔2013〕133号)等有关规定,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驻高原、海岛(按军办发〔2019〕28号文件规定范围执行)部队干部,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委任制文职人员与在职干部同等对待。享受“单科各加5分”以外的考生 ,请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出具旅(含)以上政工部门证明材料,并于4月11日前使用EMS邮政速递将证明材料原件邮寄至解放军总医院训练(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训练(研究生)处,联系人:马助理,联系电话:010-66939553)。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4 月 15 日 8:30-11:30
地点:教学大楼西阶梯教室
考生资格审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填写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军队、地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学校教育培养部门的在学证明;地方院校毕业的往届考生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需提交所在高校选陪办同意参加复试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所有军队在职干部须携带本人军官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复试介绍信。
6.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英语综合笔试
英语综合笔试:时间:4月15日14:30-17:30
地点:教学大楼一层阶梯教室
注意: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和橡皮参加笔试。
(三)体检、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4月16日8:30-11:30
地点:教学大楼一层阶梯教室
2.体格检查:时间:4月16日13:00-17:30
地点:健宾楼一层健康体检中心
注意:心理测试时须带2B铅笔和橡皮,体格检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寸照片。
(四)综合面试
时间:4月17日全天
地点:教学大楼
注意:综合面试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分组复试。
四、复试权重与总成绩折算
计入复试成绩共两项: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总分2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以考生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资格审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结果情况,综合考虑考生志愿、导师招生意愿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对象。
五、调剂
(一)调剂原则
1.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考生调剂政策要求择优调剂补充。对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向其他专业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基本线且符合申请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3.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办法
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须通过“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军网网址为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进行;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于 4月16日前网上填报调剂信息。
六、注意事项
如考生对复试全程有异议的,由本人向训练(研究生)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训练(研究生)处视情组织复核或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待最终录取名单确认后,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相关规定上网公示录取名单。
本院复试咨询电话:010-66939553
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6939383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监督电话:027-59561165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举报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0号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5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