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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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分数线已经陆续发布,过线的同学们需要抓紧准备复试啦。目前各大招生院校开始陆续发布2020考研复试信息,包括复试方案、复试大纲、复试参考书目等,下面是跨考研招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供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 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校党委的领导下,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以校长、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及决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工作。
2.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单位成立由学院/医院院长领导为组长的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医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复试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等。
3. 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协调各有关学院(医院)进行专业(临床)综合素质面试、调剂录取等相关工作。对二级单位进行复试纪律培训,对复试过程进行巡查和监督,严格复试管理。
4. 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由校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总责。
5.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各二级复试单位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管理,舆情监控;后勤管理处负责参加复试教工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
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精细分析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统筹考虑,按二级学科,分院系所分专业精准划定我校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 符合2020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均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5.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期间专业主干课程。
五、复试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部对复试进程的统一部署,采取分专业错峰复试,复试人数较少的专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先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医院)上报的复试时间,科学调配,统筹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启动时间在5月6日后。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具体时间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调剂复试的时间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5月20日左右)后再确定,有关调剂方案、调剂人数、调剂要求等在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制定,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基于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支持的线上面试形式。面试平台选择云视讯、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视频会议系统、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或zoom视频会议系统等其中1-2种,一种为主,一种备用。确定用哪种平台系统后会在我校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设备与复试注意事项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告知书”的形式另行通知,并请考生在书面签字确认。
七、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与调剂情况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名单内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首先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的名单,经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调剂手续,确定调剂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的名单。
2. 具体资格审查的方式和时间待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 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审查《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予以退学处理。
八、复试内容与要求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5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对所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院系所代码为001、002、003、004的所有专业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的考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分开进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每人约15分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人约5分钟,具体日期待定,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其他专业的考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一起进行,每人约20分钟,具体日期待定,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
2.1 考生端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安静且不会被中途打扰的适宜室内环境,设备(电脑、手机等),具体需要准备的设备和注意事项后续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面试组端以教室多媒体设备为基础搭设,可播放考生端视频投影,现场音视频可采集,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在教室现场分散就坐。
2.2 考生需实名进入测试平台系统,需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2.3 面试小组考官由至少五位专家组成,其中一位任组长,另设1名助理(秘书),安排1名网络技术员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远程技术等问题。要求面试专家分别独立打分并在打分表上签字。要求留存完整的面试音像及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保存。
2.4 各二级学院复试命题小组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5 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接受面试系统使用培训,并进行模拟测试,确保熟悉面试系统的使用方法。
2.6具体面试流程单独制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供考生参考。各二级复试单位会联系考生,请考生配合老师做好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面试系统测试等事宜,各二级复试单位的联系方式待确定后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7学校利用面试系统本身技术支持,并加大人工巡查防范力度,防止替考、助考、缩屏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学校可对作弊考生进行取消复试、取消拟录取及退学等处理。
2.8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各二级复试单位认真做好复试材料归档留存备查。
九、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50分。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十、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1.分专业(注:不同专业代码和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均视为不同专业,以下同)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后按国家政策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总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5. 经资格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不予录取;如已被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6. 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 若某些专业经过第一次调剂复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的计划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调整,原则上我校不安排二次调剂复试。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考生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招生工作小组予以答复。
十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将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5959619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tjzyydxyzb@163.com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022-59596106(该电话不做招生政策解释)
网络监督邮箱:jdyx10063@126.com(该邮箱不做招生政策解释)
公示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三、疫情防控
由于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疫情防控主要为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防控问题。将研究生入学复试相关人员、场地等安排向天津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汇报,在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复试单位按照天津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复试工作。
本细则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