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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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780名,其中学术学位430名,专业学位1350名。本年度接收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学生共183名,其中学术学位18名,专业学位165名。本年度统考招生计划为1597名,其中学术学位412名,专业学位118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附件一)。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及科学选拔人才,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制定工作安排和相关应急预案。
(二)复试要求
复试基本要求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A类考生要求执行,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
2020年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不参与此次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生计划(招生计划去除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招生人数)进行。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1.2(不足一名按一名计算)。
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拟录取规模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3.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生物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四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下的各专业与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调剂复试比例为1:3,其他专业调剂复试比例为1:2。
4.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均进入复试。
(三)调剂
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我校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择优调剂:
1.对调剂考生资格的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优先接收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4)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优先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5)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
(6)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外语应为英语一。
2.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我校调剂开通时间将根据研招网开放时间确定后,由研究生学院统筹安排,并提前向考生发布。
(3)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专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若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将按相关政策依次顺延申请调剂考生。
(6)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为拟调剂专业相关知识。
(7)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考生需确保材料照片或扫描件清晰可见, 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须按以下顺序排序,扫成一个pdf格式文件(50Mb以内)上传到网上复试系统,具体上传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上传后,密切关注系统中审核状态,未通过者按照驳回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复试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相关表格请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材料下载-招生材料处下载。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
(1)准考证电子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本科成绩单电子版,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思想政治审查表(需下载)电子版,应届生需考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往届生需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复试诚信承诺书(需下载)电子版,需考生按要求抄写并签字。
2.非应届本科考生
除需提交(1)-(5)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6)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7)学信网《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版,有效期须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之后。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考生
除需提交(1)-(5)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6)所在学校学生证电子版(有姓名、专业一页);
(7)学信网《教育部本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有效期须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之后。
4.定向考生
除需上述7项材料还需提交(8)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电子版。
5.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非必须,可自愿提交)。
(五)复试形式及时间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网络远程复试,综合运用“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及“四比对”技术(与学信网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公安部人口信息库、考生诚信档案库等比对)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次序、导师组组成人员、复试试题随机抽取。
1.网络远程复试计划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平台网络地址待确定后另行公布。采取“双机位”设置(所有设备均不支持苹果系统),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设备。
“第一机位”置于考生正前方,用于复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专家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不得使用各类耳机。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电脑系统限Windows7以上,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第二机位”用于采集并监控复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及考生本人画面(置于考生侧后方),限用安卓5.0以上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具体软硬件按中国移动“云考场”设备要求及考生使用手册的要求准备(附件二)。
2.其他准备:
考生要充分做好复试各项准备,灵活处理复试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打造满足复试要求的软硬件环境,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发布的有关信息。
(1)复试需在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房间内保持环境整洁,复试期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2)良好的4G网络环境、稳定的宽带接入,复试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
(3)如网络不稳定或家庭有困难,可以考虑提前预定有稳定宽带的宾馆房间参加考试,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场所环境防疫消毒工作;
(4)线上复试前关闭电话接入功能以免影响考试;
(5)不要变更报名时的手机号码并及时关注官网通知;
(6)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注册账号。
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身份认证。相关网络复试安排及网络复试平台登录和操作规程,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3.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预计于5月12日左右开始,分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确定后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六)复试内容
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专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遴选、审核后产生。复试小组的组成及复试工作方案报各二级学院审查备案。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专业素质考试70分(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含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测试)30分、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20分、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20分),思想政治表现、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10分。
复试专业素质测试部分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
复试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三)。复试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与《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附件四)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三、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一)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生源的考生: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调剂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调剂生源的其他专业: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排名
1.排名按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再增加专业课测试。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将分别计算、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四、录取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复试缺考者;
2.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
3.专家组复试综合评价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复试前未解除协议者;
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专家组名单复试前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设专人录音录像,至少保留三年备查。
(二)复试专家组及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要遵守复试纪律,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进行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承诺;管理人员和二级单位不得干预和代理复试专家组工作职责。
(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四)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丙方考生本人签字),否则不予按定向录取。
(六)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被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八)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待复试结束后按相关通知要求在网上进行。我校目前拥有13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基地(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专硕培养基地相关内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先依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培养基地,然后在被录取的基地内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我校受理举报部门:
1.研究生学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hbydyjszs@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学校纪委,电话:0311-8626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