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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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学校下达本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本校本学院考生上线录取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调剂对象及形式
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 | |
专业 | 调剂招生人数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2 |
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调剂专业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主平台学校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端应使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面试答辩,面对考生正面,次机位用于考生复试整体环境的监控。采用华为welink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全过程严格遵照“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学院接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开头考生;
4.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6.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调剂工作流程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2020年5月29日18时-5月30日18时登陆“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将在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调剂专业的初试成绩按接收调剂生规则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并及时发放复试通知。学校按不低于120%调剂报考考生人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6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顺延递补。
(二)接收调剂生规则
接收非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依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研究方向一致择优选择,研究方向一致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择优选择。
(三)复试调剂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在2020年6月1日-2日,将本人材料按顺序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通过“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材料上传。文件名为: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身份证号+姓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初试准考证
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④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
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⑦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
2.往届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初试准考证
③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
④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
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⑥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
备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未按时参加复试调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调剂资格。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学科组可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面试具体内容和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素质、研究能力、实践技能、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内容应以本学科基础性的知识为主,并给考生有创造性回答问题的空间。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以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以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复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提问占8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
(五)复试调剂时间安排及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联系电话 |
2020年5月31日 | 学院与考生联系 | 028-61801345 |
2020年6月1日-2日 | 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 |
2020年6月2日 | 复试调剂演练 | |
2020年6月5日 | 面试 |
四、总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和调剂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调剂复试成绩*30%。
(二)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学院按学校统一下达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排序,本学院按本实施细则公布的缺额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特殊加分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完成复试后,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5)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以PDF形式报送至邮箱(982950985@qq.com),开学时将审查纸质体检单。
(6)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面试成绩查询、学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本学院网站(http://ggws.cdutcm.edu.cn/)中公布。
考生的合理诉求和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学院咨询电话(028-61801345);也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小组(028-61800495)、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网络舆情、疫情的应急工作,将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舆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小组牵头,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工作预案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